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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双一流”建设项目2024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3-13    点击:

各学院(部)、各相关学科建设项目负责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政策要求,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提高“双一流”建设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学科目标责任制管理改革试点专项工作相关要求,现将我校“双一流”建设项目2024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评范围

学校已立项支持的一流学科建设(培育)项目和学院整体建设项目。校级重点(交叉)学科方向项目(校级PI项目)纳入所在一流学科或学院项目整体报送。

二、自评要求

1.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以上年度审定的《“双一流”建设项目2024年度预算申报书》(以下简称《预算申报书》)《“双一流”建设项目2024年度绩效目标任务书》(以下简称《目标任务书》)为评价依据,重点考察年度关键绩效目标达成度,对照《目标任务书》各项指标逐项填列指标值,并对未完成指标说明偏差原因及改进措施。同时将2024年度项目建设实际进展、成果等与《预算申报书》中预算任务、预期绩效的对标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对完成情况及效果作出分档自评,逐项列出对标情况。

2.请相关负责人高度重视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对照上年度审定的《预算申报书》《目标任务书》,认真组织填报《“双一流”建设项目2024年度绩效自评表》(以下简称《绩效自评表》,见附件),确保依据充分、内容完整、数据真实、结果客观。校学科建设工作组将对各学科的自评情况进行再评价。

3.学校将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对绩效好的项目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项目督促改进,对低效无效项目进行相应调整,不断强化激励约束,加强追踪问效。

三、工作日程安排

请各学科填报《绩效自评表》,以一流学科项目或学院项目为单位整体报送(去年个别学院项目目标任务书同一流学科整体报送的,绩效目标自评表在一流学科项目下报送即可),于3月28日(星期五)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纸质版(签字+盖章)另行通知报送。


联系人:闫姝文

联系电话:85099893

电子邮箱:xkb@nenu.edu.cn

 校学科建设工作组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