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学校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决定在原政策研究室和学科建设办公室基础上,重新整合拓展工作职能,成立发展规划处。
发展规划处是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双一流”建设,承担发展规划、综合改革、学科建设和政策研究工作的职能部门,下设政策研究、战略规划、学科建设和发展评价四个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负责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的组织编制、推进落实和定期评估,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
2.承担校园建设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学校校园总体规划和基本建设规划;
3.负责统筹学校发展资源配置;
4.负责学校内设机构的设置、调整与职能配置工作,负责异地研究院工作的统筹协调与归口管理;
5.承担学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学校学科建设规划的编制、实施与评估;
6.负责学科结构布局调整工作,组织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与学位点动态调整工作;
7.负责统筹学校“双一流”建设工作,牵头拟定“双一流”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
8.负责各级各类学科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组织开展学科评估和学院(部)学科建设绩效评价工作;
10.围绕高等教育政策和学校发展改革重大事项开展专项调研,为学校政策制定提供决策参考;
11.承担学校综合改革办公室工作,负责学校综合改革的统筹协调与推进落实;
12.承办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