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学校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决定在原政策研究室和学科建设办公室基础上,重新整合拓展工作职能,成立发展规划处。
发展规划处是学校负责统筹推进发展规划、“双一流”建设、学科建设和综合改革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的组织编制、推进落实和定期评估,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
(二)负责组织编制学校校园总体规划和基本建设规划。
(三)负责重大投资专项的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
(四)负责统筹学校“双一流”建设工作,牵头拟定“双一流”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学校学科建设规划的编制、实施与评估。
(六)负责学科结构布局调整工作,组织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与学位点动态调整工作。
(七)负责各级各类学科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组织开展学科评估、牵头开展学院(部)学科建设绩效评价工作。
(九)负责学校综合改革的统筹协调与推进落实。
(十)牵头论证学校教学科研机构的设置与调整工作,负责异地研究院工作的统筹协调与归口管理。
(十一)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