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关于编制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任务清单的通知

时间:2021-12-03    点击:

各机关部处、直属单位:

《东北师范大学“十四五”发展规划》已经学校党委全委会审议通过,报教育部备案。为更好地发挥学校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增进学校规划与部门(单位)工作的统一性、衔接性,本轮建设周期学校不再组织机关部处和相关直属单位制定发展规划,而是由各部门(单位)根据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以制定任务清单的方式,推动规划各项目标任务有效落实和圆满完成。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有关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已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邮箱,编制任务清单涉及的部门(单位)见附件。

2.按照教育部要求,学校将以部门(单位)任务清单为依据,加大对规划实施的考核评估力度,并将评估结果与资源配置、部门(单位)及干部考核挂钩。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任务清单编制工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在部门(单位)内部组织充分研讨,与任务协同部门(单位)加强协调配合,有效形成工作合力。

3.各部门(单位)编制任务清单须严格对照学校规划的目标任务(发放的清单表格中已明确列出,请不要自行删减),按照“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的要求,在学校规划目标任务基础上,细化落实举措、分析预期成效、明确进度安排。

4.制定落实举措要具体化、可操作,与学校发展需要、本部门(单位)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难点,逐项细化实化工作推进路径,强化支撑保障条件,尤其注意部门(单位)之间的政策协同、分工协同、落实协同。

5.分析预期成效要做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在定性描述发展趋势的基础上,能够量化的指标尽可能量化,确保预期成效可判定、可考核。

6.进度安排要把握工作重点、区分轻重缓急,明确时间节点,落实到年度工作计划,做好重点任务分解,要与预算分配和资金配置相结合,为实施规划提供条件保障。

7.各部门(单位)的任务清单应于12月13日前提交发展规划处。纸质版须经分管校领导审定、签字并加盖部门(单位)公章,电子版以WORD文档形式同时报送至nenuzy@nenu.edu.cn。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张 锐 齐春香

办公地址:发展规划处战略规划室(综合办公楼411室)

联系方式:85099730


附件:编制任务清单涉及的部门(单位)

发展规划处

2021年12月3日



附件:编制任务清单涉及的部门(单位)

1.学校办公室

2.发展规划处

3.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4.党委巡查办公室

5.党委组织部

6.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

7.党委统战部

8.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9.党委保卫部

10.教务处

11.社会科学处

12.科学技术处

13.研究生院

14.人事处

15.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16.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17.财务处

18.审计处

19.离退休工作处

20.附校工作办公室

21.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2.基建处

23.后勤保障部

24.工会、妇委会

25.团委

26.信息化管理与规划办公室

27.校友工作办公室

28.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9.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30.图书馆

31.档案馆

32.教师教育研究院

33.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院

34.综合体育管理中心

35.校医院

36.自然博物馆

37.东北民族民俗博物馆

38.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

39.资产经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