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今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也是“十四五”谋篇布局之年。为总结“十三五”建设成就,摸清学校发展底数,增强“十四五”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学校决定开展“十三五”发展规划总结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对标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全面总结“十三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规划目标指标达成情况、重点任务举措完成情况,客观分析本领域优势和短板,结合数据剖析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出“十四五”期间改革创新的关键性举措,为建设世界一流师范大学奠定更加坚实基础。
二、评估内容
1.本次总结评估工作分管理服务机构和教学科研机构两类开展评价。机关部处及直附属单位(不含教师教育研究院、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院)对照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主要目标任务表见附件3)和本部门发展规划进行自评;学院(部)、教师教育研究院、思想政治研究院以学院为单位或以一级学科为单位,对照本单位发展规划或学科建设目标任务书中规定的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国际交流与合作、社会服务与学科声誉等方面目标、任务进行自评。
2.本次总结评估工作本着简便易行、务实有效的原则,以填报评价总结表的方式进行。各单位对照目标任务,据实填写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客观分析符合度与达成度;对未完成的目标任务逐条列出,并分析原因;总结突出贡献点、存在的主要问题或发展短板;对关键绩效指标进行数据分析,着重分析发展趋势,注重横向与纵向对比;提出未来拟采取的改革创新关键举措。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十三五”发展规划总结评估工作的重要性,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组建工作专班,总结材料完成后,机关部门提交处(部)务会讨论,由领导班子会审定;学院(部)门由学院党政联席会和学科负责人集体讨论、审定。本次评估结果将提请校长办公会审议,确保高质量完成总结评估任务。
2.客观分析评价。坚持学校整体规划与局部工作相结合、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系统全面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
3.如期完成任务。请各单位指定1名总结评估工作联系人,于11月6日前将姓名、联系方式报送发展规划处。机关、直属单位总结材料须由分管校领导审定签字,学院(部)、附属单位由主要负责人审定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于11月27日前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
联 系 人:张 锐 齐春香
办公地址:发展规划处战略规划室(行政楼411室)
联系方式:85099730
电子邮箱:nenuzy@nenu.edu.cn
附件:
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