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吉林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校需向省学位委员会报送《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为落实此项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1)是现有学位授权点参加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材料之一,各学院(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填写。
二、表格填写中涉及的人员均指人事关系隶属本单位的在编人员以及与本单位签署全职工作合同(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合同尚在有效期内)的专任教师(含外籍教师),兼职人员不计在内。
三、“学术学位授权点”的学科方向请参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附件2)填写,口径相当于二级学科;“专业学位授权点”分设领域的,请按本单位招生领域填写骨干教师基本信息,并在备注中注明招生领域。
四、已是博士点的,不再重复填报对应硕士层次的相关数据。表格首栏“现有学位授权点统计”部分无需填写。
五、学术型学位授权点按照“学科代码”、“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的顺序,依次列出各学科方向的学术带头人、骨干教师。专业型学位授权点按照“专业学位代码”的顺序,依次列出全部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骨干教师。
六、现有学术学位授权点之间学术带头人及学术骨干不能重复,现有专业学位授权点之间骨干教师不能重复。
七、本次申请新增学术学位授权点的,不得与现有学术学位授权点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重复;申请新增专业学位授权点的,不得与现有专业学位授权点的骨干教师重复。
八、各学院(部)应于2020年10月28日前将汇总表纸质版附院(部)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发展规划处(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513室),电子版发送至suncx725@nenu.edu.cn。
联系人:孙晨曦
联系电话:85099630
发展规划处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