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部制”改革研究
    大学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是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高校“学部制”改革在我国高等教育界引领了一股内部管理体制创新之风。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目前已有约10余所综合性大学设置了学部。学部制度的建立为整合优质资源,促进学科的交叉融合提供了有益尝试,同时也是进一步彰显高校学术权力,落实教授治学的重要举措。当前,由于“学部制”在国内大学才刚刚兴起,尚处于试行过 程中,诸多政策举措还不够完善...

 邹晓东、吕旭峰:“学部制”改革初探———基于构建跨学科研究组织体系的思考

  随着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综合性大学的学科建设步入了跨越式发展时期。一些高校特别是巨型大学正在积极尝试“学部制”改革,学部遂成为当下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高频词,但学界对于我国学部制的研究明显滞后,目前尚处于初步探索阶段。我们认为,在一定程度上,学部制是超越学院层次的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的开放式跨学科组织。

  一、学部理论概要:渊源与概念
  欧洲大陆型的学部制,源于中世纪大学的教师法团,是致力于教授某个特定主题的学术群体。德国大学早期学科组织结构实行学部(Fakultat)制,中世纪德国大学分神学、法学和医学3个专业学部和一个实行普通教育的文学部。17世纪末,德国大学为了恢复其在国际上的学术地位,进行了重大改革,发展了以哈勒(Halle)大学(1694年)和格廷根(Goettingen)大学(1737年)为代表的具有现代意义的大学,但大学的基本组织形式没有太大的变化,仍分为4个学部。由于现代哲学和科学精神开始深入所有学部的教学领域,低一级学部——文学部改称为哲学部,为学生专业学习奠定必要的知识基础。各学部分别选举“部长”主持学部的事务,部务主要是安排课程和分派教学任务,主持辩论会,办理考试和授予学位等。19世纪洪堡改革之后,科学研究成为大学的重要职能,德国大学正式形成了以讲座(chair)和研究所(institute)为基层学科组织单位的高校学科组织系统,形成了“大学——学部(Faculty)——研究所(讲座)”的三级学术组织架构。典型的德国大学学术组织的第二级有4-6个学部:神学、法律、医学、哲学、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包括经济学),每个学部由相关学科的若干研究所或讲座组成。德国大学学部这一级的学术行政权力非常薄弱,很少插手属于教授个人控制的领域,其权力也是咨询性质的。
  我国对学部的解释主要有两种:一是指清末掌管全国学务的官署,民国以后改为教育部;二是指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各学科按学科领域设置的机构,由若干院士(旧称学部委员)组成,院士由院内外著名科学家担任。
  1905年12月,清末全国最高教育行政机构学部正式成立,下设总务、专门、普通、实业、会计5司及司务厅,每司分设数科。翌年国子监并入,附设编译图书局、京师督学局、学制调查局、高等教育会议所、教育研究所等。辛亥革命后为民国政府教育部取代。学部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正式、独立和专门的中央最高教育行政管理机构,是晚清教育变革的产物,不仅标志着近代中国中央教育行政的确立,而且在中国教育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会成立于1955年,现设数学物理学学部、化学部、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地学部、信息技术科学部和技术科学部6个学部。中国工程院成立于1994年,现设9个学部。学部的建立曾对当代中国科学体制化过程起了特殊的积极作用,并且成为整个科学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然而,随着学部地位的变化,其功能变得愈加模糊。
  在国外,很多高校有学部这一设置,但是此“学部”非上述我国的两种“学部”。虽然不同大学的学部在概念界定上具有混杂性和实践中的异质性,但显而易见,它们都致力于推动跨学科的发展。通过何种途径实现“推动跨学科发展”这一目的或功能,是每一个大学学部都要思考的共同问题。日本大学根据教学、研究的需要,按学科、专业门类组成的校以下一级组织——学部。明治时期创办的东京开成学校和东京医科学校于1877年合并为东京大学,当时设有文学、法学、理学、医学4个学部,不久东京法律学校并入该校,隶属法学部。二战后,改制后的东京大学又新设了基础学部、教育学部,原有学部中又分化出新的学部,一大批研究所和研究中心相继成立。而今,东京大学已拥有10个学部,69个学科,610个讲座,囊括了当今高等教育和学术研究的主要领域,成为世界著名的学科门类齐全的综合性大学。日本很多大学历经由分科大学制改回学部制的过程。日本京都大学共设有文学部、教育学部、法学部、经济学部、理学部、医学部、工学部、药学部、农学部、环境学部10个学部。其中最庞大的学部是工学部,含24个系168个讲座,各系既相互独立又相互交叉,研究领域涉及土木建筑、化工、机械、交通、电气、冶金、航空、自动化、原子能、情报工程等。学部实行校长、学部长负责制和评议会、教授会参与管理的运行体制,在学术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20世纪60年代以后,英国的三类大学——古典大学(剑桥、牛津)、城市大学、新大学(包括多科技术学院和教育学院等)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革。古典大学以牛津大学为例,建有人文学部、社会科学部、数理生命科学部、医学部4个学部,学部由校务委员会直接领导和管理。每个学部都有一个经选举产生的董事会,该董事会对它所在学院的本科生课程负责每个学部自行承认、监督、检测所有毕业生的相关科目成绩;城市大学的专业设置也按学部划分,每个学部下设专业,专业有单科和跨学科两类;只有新大学采用的专业设置方式是具有跨学科性质的学群式结构模式。韩国著名私立大学延世大学自1996年起,也实施学部制度,旨在拓展学生学问的视野以及就业的机会。值得一提的是,柏林工业大学自20世纪60年代改革后,传统学部被撤消,设置22个学系,至90年代又合并为15个学系,形成了“大学——学系——研究所”的结构模式。但是,进入21世纪后,柏林工业大学再次改革组织结构,重建8个学部,完成了大学学术组织结构的回归。

  二、学部制改革概况:设置与职能
  半个世纪以来形成的以单学科院系为根基的体制模式,使得我国大学中的跨学科研究和跨学科教育处在边缘化位置。由于缺乏跨学科的体制保障,多数新兴交叉学科的发展面临种种困境。跨学科研究的体制障碍在一定程度上已成为影响我国科技和教育创新的绊脚石。克拉克认为:“如果许多在操作层次上相互分离的群体富有意义地联结起来,形成更大的团体,那么在操作上他们就能实现更大的具有跨学科性质的目的。”高校合并、重组形成了更大的团队,产生了一批综合性大学,为跨学科研究的跨越式发展创造了条件。
  近年来,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吉林大学等10余所大学为进一步理顺学校管理体制,激发基层学术组织创新活力,推动学术力量整合,增强学校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陆续启动学部制改革,为推进学部制改革积累了很好的经验。
  早在2000年4月3日,北京医科大学与北京大学正式合并,组建新北京大学。5月4日,北京医科大学正式更名为北京大学医学部。后来,北京大学相继成立了理学部、人文学部、信息与工程科学部、社会科学部4个学部,囊括了22个学院和8个院级系(所)。
  2006年,北京师范大学郑师渠教授提出组建学部的设想,并正式列入北师大“十一五”发展规划。经过半年的筹备,北京师范大学在整合教育学院、教育技术学院、教育管理学院、首都基础教育研究院、教育部质量监测中心、农村教育与农村发展研究院、首都教育经济研究院等相关机构的基础上,于2009年6月28日组建教育学部。目前,该学部有6院(学院/研究院)8所(研究所),以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比较教育研究中心、教师教育研究中心,数字学习与教育公共服务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国家教育考试与评价研究院,首都教育经济研究院、基础教育研究院,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农村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农村教育与农村发展研究院,教育政策研究院10个综合交叉平台。
  2008年7月26日,浙江大学下发了《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浙江大学关于调整和加强学部功能的若干意见(试行)》,根据文件精神,2008年11月浙江大学成立工学部,此后在2009年上半年,人文学部,社会科学学部,理学部,信息学部,农业、生物与环境学部,医学部相继成立。该校共有7个学部,下设20个学院(含63个系),20个院级系,1个教学科研部。
  据不完全统计,近10年来,10余所综合性大学设置了学部。从设置学部的学校类型来看,有“985工程”学校,如浙江大学;有“211工程”学校,如海南大学;有省部共建高校,如河北大学。从设置的情况来看,学校下属只有学部,学部下设院系的学校,如武汉大学;学校下属学部、学院、学系平行并存的学校,如北京大学。从设置学部的数量来看,吉林大学最多,有8个学部;大连理工大学现有2个学部,该校还将在组建工程学部的基础上,完成大化工类、大电子类、大机械类3个学部的组建工作。学部的下属情况也各不相同,有些大学学部下属只设有学院,如吉林大学;有些学部下属既有学院又有学系,如武汉大学;浙江大学学部下设院(系),院(系)下设系(部);清华大学在校本部设有一个医学部,在其异地办学机构――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设有工程学部、信息学部、生命科学学部、管理学部和文理学部,设置这些学部的目的是促进各学科之间相互渗透,打造交叉学科、边缘学科成长的平台。
  学部建立后,原有学院大多保持原来框架。学部的职能也形态各异,其主要职能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制订学部发展(主要是学科发展)的宏观规划;二是协调学部所属各院系的工作,比如,河北大学就将学部定位为“学校内部的协调组织”;三是统筹重大科研项目,组织建设跨院系交叉研究机构;四是督促所属各系落实学校、学部制订的政策、规划、规定等;五是负责人才队伍建设和学术建设。有些大学的学部虽兼有行政和学术的职能,但学部的主要职能体现在学科建设方面。北京师范大学组建教育学部之后,学校把更多的管理权下放到教育学部。行政管理方面的职能,由学部行政部门统一行使;学术研究方面的事务,则完全以教师为主进行管理。
  即使在同一所学校,学部的职能定位也有所不同,如在学部制改革中,浙江大学就强调实行“一部一制”,各学部根据学科差异、历史沿革等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章程和管理模式。现在浙江大学学部有三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学术管理型。学部的功能和职责主要定位于学术管理,实行专门委员会和部务会议集体决策为基础的委员会制度,有关的行政管理事务由学校直接下放到学院(系),如工学部和信息学部,设有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教学委员会、人力资源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第二种类型是学术管理兼顾统筹协调型。学部设有党工委,为学校党委派出的工作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学部所辖各学院(系)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业务管理实行以专门委员会和部务会议集体决策为基础的委员会制度。如人文学部、农业生命环境学部除设有上述4个专门委员会外,还设有党工委。社科学部另外还设有国际交流委员会。第三种类型是综合管理型。学部设党委,负责学部党群工团工作,实行以学部党政联席会议、学部党委会和专门委员会集体决策为基础的运行机制。如理学部设有4个专门委员会,设党委,下设院系为学部“实管系”。医学部另外还设有医院管理委员会。

  三、学部制改革的意义:跨学科的视角
  许多高校积极推进学部制改革,是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大学在探索“学院制”改革的进程中,二级实体院系设置数普遍在20个以上,不少学校在30个左右,个别学校甚至在40个以上。有关资料显示,美国大学内的教学科研实体学院的设置平均数为9个以下,英国大学不超过10个。我国高校下设院系机构过多过细,严重阻碍了学科的交叉和融合,也影响了科研团队的组织,已经到了非改革不可的地步。
  推进学部制改革,是学科发展的需要。近年来,科学发展越来越呈现出两大趋势,一是科学的纵深化发展使学科不断分化;二是科学的横向联系又带来了学科的交叉与融合。这两种趋势一是要求高校基层学术组织体系化和稳定化;二是要突破单一学科视野的局限,具有较大的集成度、开放性和灵活性。这种复杂的要求需要高校对基层学术组织从形式与运作等多个方面作出积极的调整。所以,从跨学科组织体系构建层面考虑,综合性大学特别是研究型大学,实行学部制改革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首先,它有利于发挥优势学科和学科综合的优势。相对于一个个独立的学院而言,以学术管理为核心职能的学部,通过学科的分化和集成,促进学科整合,形成“拳头效应”,使原有学科在保持传统优势基础上,进一步增强竞争力。
  第二,进一步实现信息、资源和成果共享。学部制为学科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所有资源配置逐步实现整合、共享和优化,形成集群优势。从人力资源角度来讲,学部内的所有人员打通使用,教师可以开展跨学科研究工作,为人力资源的重新组合和教师的自由流动创造了平台;从物力资源来看,各种图书文献资料、科研信息资源、科学仪器设备等得以整合、调配,从而达到最大限度的共享。
  第三,构筑了院系间整合的平台。学部制以学科建设和学术发展为核心搭建创新平台,按学科群组建学院、组织教学;按课题组、研究中心等组织科研,从根本上打破原有学科之间的壁垒,从而促进学科的交叉和融合。
  第四,有利于培养复合型创新人才。学部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学术机构及其功能,激发基层学术组织自我发展能力和创新活力,积极进行跨学科研究和教学,有利于实现按照学科大类培养,培养厚基础、宽专业的复合型创新人才。

  四、学部制管理机制:学术与权力
  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严重失衡已成为制约我国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障碍之一。从组织结构上讲,行政权力机构是科层制、等级性的组织,上下级关系明确。而学术权力机构是层级式的,不具有服从式的等级关系;从性质上讲,行政权力通常意味着一种指令性、命令式的强制性力量,而学术权力则属于学者自愿认同的权威式的力量;从运行方式上讲,行政权力属于自上而下型的集权式运行,决策权主要掌握在上层行政人员手中,而学术权力的运行是自下而上型的,权力主要沉淀在基层,决策权主要掌握在系科学者手中;从行使原则上看,行政权力以效率和约束控制为原则,兼顾民主、平等,而学术权力以民主、平等为原则,效率则在其次,约束与控制更被视为禁忌;从权力来源上看,行政权力属于职位赋权、上级机构赋权或法律赋权,而学术权力则是学问赋权,真理和学问是其权力的来源。
  实施学部制改革的初衷在于避免大学行政化,实现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分离。学部是一个学术机构,旨在促进学科交叉。实行学部制的大学大多都明文规定,学部不是行政单位,不设行政级别,行政领导也不能担任学术机构的职务。比如,浙江大学在《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浙江大学关于调整和加强学部功能的若干意见(试行)》文件中明确规定,“学部主任、副主任由教授担任,不确定行政级别,学校按其岗位职责进行管理与考核”。吉林大学在《吉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中规定,学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不担任各级学术委员会委员职务,在人员结构上实现行政管理与学术决策的相对分离,从而使学术委员会能够独立和自主行使职权。另外北京理工大学也规定,学部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实行聘任制,每届3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不确定行政级别,学校按其岗位职责进行管理与考核。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明确指出,学术机构的负责人为学术召集人,不具有行政级别。担任学部行政领导职务的人员,不再担任学术机构的职务;学术机构负责人通过竞争产生,不设行政级别。同时,学部是学校权力下放的承载体,它在重大项目组织、人才引进、职称评审、学术评价和推进社会科学国际化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学部的组织架构非常重要,过虚或过实都不可取。在实际运转过程中,浙江大学的管理体制是“二实”(学校、学院)、“二虚”(学部、学系)的模式。这种模式对于加快合并之初的各校区融合、统一组织架构、提高管理效率起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实现了学科资源的部分整合,促进了相关学科的快速发展。
  学部制改革要消除大学行政化的弊端,应先把学术权力分离出来,从组织机构和制度上切实保证专家学者参与学术管理并使之制度化和法制化,提高学术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彻底改变目前高校学术权基本为行政权所取代的局面,创造一个自由活跃的学术氛围,促进学科良性健康发展。同时,建立由学术权威、知名教授为主体的多方人员组成的专门委员会,将学术的发展权交由教授决定、判断,把学术的公共权力还给学者。
  从学部的管理组织架构来说,我们认为至少应设3个机构:学术委员会、人力资源委员会和学部办公室。
  (1)学术委员会主要负责联系和组织专家学者,提出发展规划和学术方向、制定学术标准、进行学术评审、培育研究课题、指导课题研究、提供专家咨询、检查评估科研项目和科研人员等。学术委员会主要由有学术声誉的专家学者构成。由于它的性质是咨询机构,因此,它的成员应有较好的代表性。
  (2)人力资源委员会是学部的最高人事审议、评定与咨询机构,由学部、学院领导和教授代表组成,学部、学院领导人数一般不超过总人数的一半。它主要统筹规划学部的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引进与培养、教师业绩考核和岗位聘任、教师职称晋升条件与评审等。
  (3)学部办公室主要负责学部的行政事务,具体包括协调有关部门、研究组、研究中心的活动,管理跨学科研究组织体制的建设和运行,确保其科研设施和各项资源实质性到位,督导各平台完成预定的科研目标等工作。
  从管理学理论来看,层级越少,管理的效率越高。为了适应社会的变化,大学应尽可能减少管理层级。学部是受学校委托,组织协调所辖学院(系)工作的机构,是进行学术分类建设与管理的平台,是落实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重要组织形式。在学部管理机制上,理应本着有利于学科发展和管理扁平化的方向进行。如河北大学学部实行的就是“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管理体制。浙江大学明文规定,学部实行学部、院系(附属医院)二级管理体制,把学部看做进行学术分类管理的平台,而不是多了一个管理层级(学部在整个学校组织中的位置如图1所示)。院系依然是实施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办学任务的基础单元,学部受学校委托协调所辖院(系)的工作,但不直接干预院系的运作和发展。

  五、学部制运行机制:有序而高效
  学部的运行机制根据各校的校情,形态各异。我们认为,在学部的运行机制中,学术管理职能是核心,学术委员会制是根本,规划、统筹、协调、服务是关键。建立有序而高效的学部运行机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要重视和鼓励学科交叉,坚持学科分化与学科综合相统一,发挥已有学科的优势,努力提升优势学科核心竞争力与综合实力,促进学科交叉,逐步形成新的学科生长点。
  第二,积极构建平台,做好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学部要搭建学科建设平台与学术交流平台,围绕国家建设和区域建设的目标,重点协调、组织跨学科的平台、项目和团队建设,做好跨学科研究从规划到组织实施的工作。建立交叉学科激励项目,组织建设学部范围内跨院系交叉研究机构,鼓励学部内各院系专家积极参与校内外重大科研项目和专项课题的申报。
  第三,深入推进学部制改革,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文件和配套制度,规范学校、学部、院系的职责,推动管理重心下移。建立符合学科特点的激励政策,完善相关的学术评价和人才考核标准和办法等。实现学部的科学管理与运行,建立科学民主的学术决策管理机制,加强民主管理、落实教授治学,努力促进民主和谐,为学部健康发展创造有利的环境。
  第四,理顺学部与院系、学科与学科的关系。学校学部制的改革应从促进学科发展角度出发,理顺学科归属,需要根据不同院系的不同架构,注重考虑各学科的特点和背景,建立不同的模式,在权力分配、管理和运作上发挥不同优势;理顺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关系,处理好学院和学部之间的关系,保证教学与科研的顺利开展。
第五,做好学部的整体规划,加强战略资源整合和分配。积极进行发展规划的调研和制订工作,围绕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做好重点人才的引进和队伍建设的规划工作。加强学部凝聚力建设,构建和谐统一的强有力的团队。

  高校管理体制改革事关重大,牵一发而动全身。在跨学科研究组织体系的改革中,学部属于大学组织结构的创新实践,它的体制和机制尚未发育成熟,其组织的结构与功能尚未定型,还需要就学部组织架构、管理机制体制、相关政策支持、学科目录的设置等方面进一步加强研究,探讨促进大学学科组织构建的模式体系。有条件的大学可以在现有校院两级管理框架中探索学部制或大学院改革,推动院系调整或重组,使基层的学术组织结构更加合理,使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功能得到优化和完善。高校在改革的过程中要根据自身情况因“校”制宜,不能盲目模仿组建学部,更不可为改革而改革。


 

来源:《高等教育研究》2010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