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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吉林省“十三五”高水平学科立项建设的通知

时间:2017-09-12    点击:

各学院(部):
  为落实《国务院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吉林省统筹推进高水平大学和高水平学科专业建设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加快提升我省学科建设整体水平和服务能力,吉林省教育厅启动了“十三五”高水平学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申报条件范围
  吉林省“十三五”高水平学科项目按以下“五类”进行申报,申报条件请参照《吉林省“十二五”优势特色重点学科验收结论》(见附件1)及相关要求。
  1.一流学科A类。申报条件范围包括:(1)验收结论为“优秀”的“十二五”省级优势特色重点学科;(2)进入ESI学科排名前1%的主要支撑学科;(3)国家重点学科。
  2.一流学科B类。申报条件范围包括:(1)验收结论为“优秀”的“十二五”省级优势特色重点学科;(2)吉林省“十二五”重中之重学科。
  3.优势特色学科A类。申报范围包括:(1)验收结论为“良好”的“十二五”省级优势特色重点学科;(2)非“十二五”省级优势特色重点学科中建设成效显著,发展势头良好的校级重点学科,且按“学科建设情况量化评分”达到80分以上的一级学科。
  4.优势特色学科B类。申报条件范围包括:(1)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以及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所在的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依托的一级学科;(2)基本条件达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7年3月公布的《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的一级学科。
  5.新兴交叉学科(平台)。申报条件:面向吉林省转型发展重大需求及学术发展前沿的跨学科门类或多个一级学科的交叉学科,学科名称自主设置。学术方向不少于3个,各方向队伍应结构合理且具有一定规模,学科带头人不能交叉,也不能在其他团队担任成员,团队成员交叉最多不得超过50%,所有项目、成果等材料不得交叉使用。
  二、项目申报及评审程序
  1.学院(部)申报
  各学院(部)以一级学科为单位自行组织项目论证和申报工作;并按要求在申报前完成专家论证,形成专家意见,其中校外专家、行业专家比例不少于30%;所有项目经学院审核后统一报送学校。
  2.学校评议推荐
  学校组织校学术委员会对拟申报项目进行评议,经公示后向上级部门推荐。
  3.教育厅评审立项
  教育厅组建专家组,经过材料初审、会议评审、答辩评审等环节确定立项建设名单。
  三、申报要求及报送材料
  1.各学院(部)及相关学科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凡是符合条件的学科均应积极申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高质量做好本单位的申报推荐工作,要对所有上报材料进行逐一核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避免人员、成果交叉重复使用等问题。
  2.材料填写
  (1)各申报学科需按要求填报《吉林省高等学校“十三五”高水平学科立项建设申报书》(见附件2)、《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吉林省高校申报“十三五”高水平学科基本情况申报表》(见附件4);
  (2)非“吉林省“十二五”优势特色立项建设学科”另需填报《吉林省高校申报“十三五”高水平学科建设情况量化指标及评分标准表》(见附件5)。
  (3)其中《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填报情况须与2017年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中报送的《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等材料保持一致。如需查询相关信息,请直接联系我处。
  3.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按照附件2、3、4、5的顺序分学科装订成册,一式9份(A4双面打印),报送至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室(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334室);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含WORD及PDF格式)至xkb@nenu.edu.cn邮箱,文件夹请按照“***学科省“十三五”立项申报材料”方式命名,文件请按照“附件*-文件名称”方式命名。

 

联 系 人:王晨 王冰

联系电话:85099893

发展规划处
2017年9月12日